标题 | 2016年阳江市镇(街道/管理处)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阳江市镇(街道、管理处)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公开招聘阳江市镇(街道、管理处)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市共招聘镇(街道、管理处)残疾人专职委员51名,其中江城区11名、阳东区11名、阳春市19名、阳西县8名、海陵区1名、高新区1名。 三、岗位待遇 全市镇(街道、管理处)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福利待遇暂定每人每年3.6万元(含社会保险)。 四、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二)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三)具有本镇(街道、管理处)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残疾人,四级视力、听力残疾人,智力、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父、母、夫、妻、子、女,下同)。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现在聘在岗的镇(街道、管理处)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报考不受学历限制,年龄放宽至女性54周岁以下、男性59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统一截至2016年12月。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未满3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6年7月21日至7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星期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分别到户口所在镇(街道、管理处)残联报名。 江城区残联:陈启沃,3502808、13168183881 阳东区残联:梁永彬,6611470、13537998176 阳春市残联:梁耀光,7732929、13809722428 阳西县残联:叶高伟,5552900、13421768939 海陵区残联:林光磊,3887358、13827688844 高新区残联:敖华君,3833392、18926328919 (三)报名所需材料 1、《阳江市公开招聘镇(街道、管理处)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可到户口所在镇(街道、管理处)残联领取或在阳江人才网上下载〕一份; 2、个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残疾人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智力或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考生除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该智力或精神残疾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残疾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残疾人户口所在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开具;如残疾人家庭户口本已明确的,则不用开具证明〕; 5、报考者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原件一份。 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者必须本人持有关报名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镇(街道、管理处)残联提交报名资料同时接受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再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接受残联与人社部门会同审批。 (五)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6年8月4日至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残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须本人凭身份证或残疾人证领取。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职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人员、地点及时间由县(市、区)残联另行电话通知。 (三)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高低,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残联和所在镇(街道、管理处)联合进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三)公示。在阳江人才网和县(市、区)残联、镇政府(街道、管理处办事处)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四)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报考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此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本次招聘事宜,由各县(市、区)残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同上)。监督或投诉电话:3419788。 阳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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