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组织部于2016年6月21日发布了《2016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复审,社管局卫生管理和城管局水利管理岗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数未达到公告规定的应报名人数要求。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现就这两个岗适当放宽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具体补充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原资格条件要求:
| 岗 位 |
人数 |
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 社管局卫生管理 |
1名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卫生事业管理、临床医学、护理、预防保健或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有二甲以上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3年以上工作经历。 |
40周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 |
| 城管局水利管理 |
1名 |
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类专业。 |
35周岁以下,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调整资格条件要求:
| 岗 位 |
人数 |
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 社管局卫生管理 |
1名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卫生事业管理、临床医学、护理、预防保健或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有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卫生行政部门或专科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历。 |
40周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 |
| 城管局水利管理 |
1名 |
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类专业。 |
35周岁以下。 | 二、其他招聘条件、选调程序与原招聘公告一致。 三、补充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人社局会议室(宁波市广贤路999号10楼东边会议室)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选调人员如实填写《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需按资格条件要求出具单位提供的从事相关工作等证明,如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等); 5、近二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1张; 7、其他证明材料。 联系人:钟老师、梁老师,咨询电话:0574—87917856。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组织部 2016年7月7日 附件:选调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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