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符合以下条件的本省及省外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均可申请为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1、提供的见习岗位适合高校毕业生的专业特点和能力水平,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以确保见习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水平; 2、具有健全的带班制度。每个见习岗位都指定有经验的带教老师,加强在实际操作中的业务指导; 3、建有规范的见习工作管理制度,设有专门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见习生的管理工作。建立见习生考核鉴定制度,见习结束后示范基地对见习生进行考核鉴定,并出具书面见习证明; 4、按照当地规定标准落实政府和企业为见习生提供的相关补助,并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对见习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劳动生产安全; 6、见习生对该示范基地的见习效果满意度高,通过见习,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得到切实提高; 7、每年招收见习人数在50人以上,见习期满后,单位留用率不低于20%,并对未留用的给予积极联系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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