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临聘教师简章 | |||||||||||||||||||||||||||||||||||||||||||||||||||||||||||||||||||||||||||||||||||||||||||||||||||||||||||||||||||||||||||||||||||||||||||||||||||||||||||||||||||||||||||
内容 | 为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红人[2008] 6号)规定,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经红河州教育局、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同意,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临聘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因作风问题被原单位辞退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携带岗位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胜任岗位的材料,所有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填写《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16年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一份,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址: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校务管理中心7楼组织人事处704室。 四、考试内容、方法、时间、地点 考试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应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口语表达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能力。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加试后的考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红河人才网和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网站。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考生面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者,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学院组织人事处通知。 若有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将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形式及待遇 健康体检合格和政审合格的考生,学院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工资3300元/月+课时/月,本科学历教师工资2300元/月+课时/月。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人员基本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1000元,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每月加100元。 七、本简章由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老师 (13887367424)、邹老师(13988044016) 电 话:0873-3657877(兼传真) 附件: 1、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16年招聘临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16年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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