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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考机关聘员公告》程序,经过招聘工作各环节,拟聘用刘淑婷。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5日)。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的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可采用电话或书面材料形式实名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办(联系电话:020-32855719)、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室(联系电话:020-32855717)反映。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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