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北京市通州区2016年文明城区创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
内容 | 为顺利推进通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计划公开招聘4名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专职工作者,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岗位1名,文秘岗位3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身心健康,符合创城岗位要求; (三)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文字材料写作能力(具有村官、社工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财务岗位要求有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文秘岗位要求有一定文字功底、协调沟通能力强。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2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个人简历以及通州区文明城区创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以下邮箱:diaodu001@163.com。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 (考试前进行简单的心理测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 笔试地点:区创城办四楼会议室 2、面试 面试时间:笔试结束后10分钟 面试考场设置主考室为三楼接待室。 3、确定入围人员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三)体检 入围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材料由被政审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五)录用 最终合格的人员由区创城办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四、履行录用程序 聘用人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对考核合格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区创城办各工作组工作。 五、工资待遇 结合我区实际,参照社区工作者标准,文明城区创建专职工作者工资标准是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3200元左右。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政审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表:通州区文明城区创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咨询电话:8057469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1:30 (节假日休息) 下午14:00-17:00 2016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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