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本次考调只笔试,不面试。笔试考两科,每科满分100分。其中,公务员(参公)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事业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申论》。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知识》)×50%+《申论》×50% 详细请戳公告:宜宾市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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