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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根据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遵义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遵市人社厅通〔2016〕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计划 2016年全县就业见习岗位30名(建档立卡困难户2名) 二、就业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毕业两年内(2016届、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绥阳生源或户籍)。 三、就业见习补助政策 (一)见习时间为原则上确定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满后自动离岗。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区每月1500元),其中同级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 (二)见习期间,由用人单位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同级财政按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等基层公共服务管理岗位进行见习,充实基层人才队伍。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5日至7月29日 (二)报名地点 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就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851-26173508。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免收报名费。 五、审核推荐 2016年8月3日前,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由县就业局对就业见习岗位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推荐,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将组织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报名人员召开双向见面会择优选聘。 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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