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宁波慈溪市崇寿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崇寿镇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编外工作人员8名。其中辅助岗位(男性)4名、辅助岗位(女性)4名。 主要从事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工作,具体岗位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安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户籍在慈溪的常住人口。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明显口吃。 (四)年龄和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崇寿镇人民政府208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由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填写、张贴完整)。 (二)资格审查 由镇组织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到崇寿镇人民政府20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各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镇统一集中组织开展,满分为100分,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类别指标数1:3比例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计算。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的工资待遇和有关考核、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崇寿镇综合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3293525。 崇寿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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