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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乐山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我区教育类职位考生邓燕茹因怀孕(招聘岗位代码11020204,职位排名:3)于2015年6月申请延期体检,现经本人书面申请参加体检,现将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16年7月20日上午8:30; 集合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楼下(乐山市市中区清风街294号,原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个人彩色标准照1张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环节资格。 2.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约500元,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6.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7.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8.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9.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的次日17:00前,向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本人手写并签名的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10、联系电话:0833-2131732 0833-2448353。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8日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lsrc114.com/News/70201671810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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