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3名,由南宁市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统一派遣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交易服务技术辅助岗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 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1)本岗位适合男性,外形端正良好,年龄35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强,有工作责任心和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 (3)能熟练操作电脑,有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拍卖等招投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6年7月20日至8月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西华南城2号广场5楼E区509),联系人:黄淑倩 电话:0771-2856802 13877112452 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表附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附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取消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侧重于检验应聘者是否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以及专业技术运用于实际工作的能力。面试总分数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实施方法请于2016年8月1日后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自行查看(www.nnggzy.net )。 六、体检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由南宁市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组织考生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公示及聘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聘人员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南宁市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后,统一安排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工作。 八、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按南宁市利用财政资金外聘工作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九、监督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用财政资金外聘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在市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和市人才服务管理办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同时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2189238 ;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信息科: 5381322。 (业务咨询:联系人:罗东 联系电话:0771-2856801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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