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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下属永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瓯北分所、永临分所及岩头分所是永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派出机构,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他有关动物防疫活动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因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编外人员清理工作补充审定的通知》(永委办发〔2015〕118号)等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编外工作人员)8名。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3.永嘉县户籍,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畜牧兽医类专业(参照《2016年永嘉县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具体专业见附件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永嘉县农业局(农业局大院A幢406室)。 3.报名人员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资格审查。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6年7月28-29日,永嘉县农业局(农业局大院A幢406室),逾期未领者按弃考处理。 5.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6.联系人:徐小聪,电话:67022331,13968862139。 三、招考办法 1.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则入围体检总分不低于60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四、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动物检疫协检员属事业单位编外劳动合同工,主要派驻瓯北、永临及岩头监督分所从事生猪屠宰检疫工作。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永嘉县农业局 2016年7月18日 附件: 1.招用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2016年温州市永嘉县农业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编外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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