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马鞍山市市人民检察院招聘10名派遣制书记员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0名派遣制书记员。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书记员,被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派遣制书记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定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法学和文秘专业优先;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不得报考派遣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司法机关工作的。 四、报名 1、报名者在马鞍山市人才网(www.masrc.com.cn)下载《招聘派遣制书记员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后同本人简历、学历证明(学校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3张1寸免冠照片一并提交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大厦辅楼二楼204号<市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2、报名资料提交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9日 五、笔试和面试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分为理论基础知识考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各占笔试成绩的80%、20%。依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1、依照笔试、面试总成绩,按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2、对考察合格人选按照1:1的比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将拟招聘人选的基本情况,在马鞍山人才网(www.masrc.com.cn)进行公示。 八、签订派遣合同 公示期满没有举报或者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九、收入待遇 试用期内每月1350元。试用期合格后,根据工作能力及考评情况确定工资标准,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等组成,月均2400元左右(含应由个人缴纳的公积金和社会保险)。 一经录用,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两年期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两个月。派遣制书记员在聘用期间依法享有“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聘用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提供住宿。因公差旅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366855 联系人:司俊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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