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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2016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的见习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16〕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就业见习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及人数: 1、就业见习的主要对象。毕业两年内(2016届、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或未参加见习的毕业生。 2、就业见习人数。10人。 二、见习时间及工资待遇: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台江县为1400元/月)。 三、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2日—8月20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报)。 四、报名地点: 台江县政务中心(县法院1楼人社局服务窗口)。 五、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同时出具所在街道、乡镇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免收报名费。 备注:本次就业见习不设笔试,由供需双方共同选择。 联系电话:15286316199(穆斌)、13885532997(杨昌奎) 附件:台江县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统计表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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