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6年度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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