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巴中市2016年第二批引进专业人才考察人选公示 |
内容 | 巴中市2016年第二批公开引进专业人才考察人选公示 依据《巴中市2016年第二批公开引进专业人才公告》和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现将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一、参加体检且初检合格者作为考察人选(附件1)。考察人选须于2016年7月28日18:00前(延期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的人选须于8月2日18:00前),下载并正确填写《调档函应当发送的单位(地址)》(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bzswrcb@188.com。 二、未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考生作为待定考察人选,须于2016年8月1日上午8:00前,到巴中市委组织部(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西段185号市政中心11楼02室)签到,进行延期项目体检。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一天晚上注意休息和饮食。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均作自动放弃处理。初检合格者作为考察人选,按第一条要求办理,不再另行公告。初检不合格者按第三条要求办理。 三、参加体检但未进入考察人选或待定考察人选的考生,应在公告之日起两日内书面向市委人才办申请复检。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书面申请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复检合格者作为考察人选,另见相关公告。 因心率、视力、听力、血压,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已当场或当日安排复检,不能申请复检。 四、考察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函调考生档案的方式,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核实和认定,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引进资格。档案审核工作预计于2016年8月25结束。 考生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考生填报的《考生补充信息填报表》中“调档函发送单位(地址)”有误、导致调档和档案审核工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取消考察资格。 五、即日起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2016年8月1日前以真实姓名向巴中市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827—5286056)或 “12380”举报网站(www.bzswzzb.gov.cn/12380/index.asp)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考察和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委人才办统一公告,市、县(区)委人才办按程序办理引进手续并组织报到。 有关事项,均通过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电话:0827-5286056。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办 2016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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