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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的范围为户籍在市本级、滨城区、开发区和高新区且从未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并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6、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7、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9、离校未就业的高校特困生。 滨州市2016年7月市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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