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河池市物价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物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2015-2016年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的河池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思想品德好,综合素质高,身体心理健康,有拼搏进取和团队协作精神,能熟练使用电脑,中文专业、新闻专业、文秘专业、会计专业、统计专业等类似专业优先录用,其他专业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录用。 (二)资格条件 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之一: A.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满1年以上的; B.属于零就业家庭的; C.属于城镇低保家庭成员的; D.属于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 E.属于残疾人的; 二、就业岗位 河池市物价局相关科室。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可通过网络传送、邮局投递及面交报名材料等方式进行报名。 (1)网络传送。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扫描个人有关信息材料、填好《河池市物价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然后一并发送至河池市物价局邮箱:gxhcwj@126.com; (2)邮局投递。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复印个人有关信息材料、填好《河池市物价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邮寄至河池市物价局301室(邮编:547000); (3)现场报名(均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复印个人有关信息材料,并带上相关材料原件到河池市物价局301室报名。 2.审查。核验身份材料,确定是否符合聘用条件。 3.聘用。确定聘用人员后,即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河池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休假待遇。按照享受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20日。 (二)报名要求:应聘者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局301室咨询。 联系人:覃巍乐 联系电话:0778—2558879;13977803108 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物价局办公楼。 河池市物价局 2016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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