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引进人才公告 |
内容 | 为加强农业科研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科所(下称:永州市农科所)拟引进高素质、高学历的科技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职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职位2个,计划引进2人,具体职位详见《2016年永州市农科所引进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报名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能报名应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与现工作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人员; 6.现已属于永州市行政区划内的在职在编人员; 7.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在永州市农科所现场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时间: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3日(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永州市农科所实验楼2楼政工科(永州市零陵区桃江路204号) 4、报名流程: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自行登陆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z12333.cn)、永州农业农村信息网(http://www.yzshnagri.gov.cn)下载报名表格(附件2)填写,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引进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永州市农科所政工科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以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资料、委托人的委托书及报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报名后,永州市农科所现场对应聘人员的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审查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引进人才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永州市农科所政工科联系,联系方式公布在公告上。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引进人才公告及报名登记表内的诚信承诺书,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引进人才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括号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划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采取直接面试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比例高于1: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测试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引进人才岗位应知的专业知识和申论,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由永州市农科所在笔试前3天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报名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职位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但其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环节;报名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比例高于1:1职位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引进职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三)体检考核。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同一引进职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进人手续。 四、引进待遇 引进人员享受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五、其他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备考期间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掌握市人社局官网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引进考试的,责任自负。本次引进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资料、不搞考前培训。 (二)报名咨询电话:永州市农科所政工科: 13874799532(盛),15116541208(周)。 (三)监督投诉电话:永州市农科所监察室:13789228505(张)。 (四)本公告由永州市农科所负责解释。 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16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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