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砚山县蚌峨乡人民政府2016年招聘文秘人员公告 |
内容 | 蚌峨乡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招聘文秘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为适应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加强蚌峨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经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并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蚌峨乡人民政府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内的乡党政综合办公室文秘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爱办公室文秘工作;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文秘工作经验的优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文字、图片编辑软件,能准确、迅速地进行文字录入、编辑工作。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1800元/月,合同期内按3000元/月(含五险)的标准执行,年终纳入乡机关工作人员考核; 2.合同期由单位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2.报名地点 蚌峨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李锋0876-3860024,13887542302,QQ:598367772。 3.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照片3张。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审查通过后,取得参考资格。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以笔试、面试、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择优录用。 六、用工方式 1.本次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由蚌峨乡人民政府自主招聘、自主管理; 2.招聘人员统一安排在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 3.通过笔试、面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工作履职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有关规定,不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考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或经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实施,乡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蚌峨乡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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