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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下半年舟山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第12号)规定,报考舟山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区)临床护理岗位第二名考生:胡晶雨(女,准考证号:2HL010)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根据《公告》规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照总成绩由舟山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区)临床护理岗位第七名考生:谢丽君(女,准考证号:2HL009)递补参加体检和政审。请谢丽君于7月29日上午8:30空腹到舟山市新城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人力资源部等候,并请随带身份证、近期二寸彩照一张,体检费自理。 舟山医院 二0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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