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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招聘速录员1名,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电脑打字,具有较好的文字材料写作能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宁波大市区范围户口。 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一寸照1张到镇海检察院政治处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4日下午4点(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501室(地址:镇海区庄市街道陈倪路99号,来前请电话联系)。 报名结束后,将统一组织电脑打字、文章写作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用。 咨询电话:86371246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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