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阳市南明区2016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 |
内容 | 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8月1日9:00至8月4日16:00。 2.截止8月3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8月5日14: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8月5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 8月1日9:00至8月6日16:00在“贵阳人力资源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2016届贫困毕业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需提供《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16届贫困毕业生需提供《南明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届贫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2)(考生可自行在本简章附件下载打印)。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8月6日10:00-15: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88号)。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人力资源网”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8月23日9:00至8月27日9: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须具有条形码标识)。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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