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A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专业测试、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测试、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专业测试、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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