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韩语四级以上,英语六级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形象良好,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有关单位开除公职或单位辞退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安阳市林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招聘韩语讲解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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