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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宁县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8月1日—8月9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644300) 电话:0831-462300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日 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详情请见:http://www.ybpta.gov.cn/examplandetail.aspx?id=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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