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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6月31日),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 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毕业; ②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具体公告: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2016年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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