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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的考生须准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携带:填好的《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属于国外、港澳留学归来人员须凭教育部中国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所学课程表)的原件及复印件,需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所在单位证明,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产生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并按时参加资格复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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