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鉴定证书、学位鉴定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参加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