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恩施州来凤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第3号) |
内容 | 根据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6号)精神,我县面向社会公开补充专项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来凤县百福司镇卫生院医生岗位2名; 2.来凤县大河镇卫生院医生岗位3名; 3.来凤县旧司镇卫生院医生岗位2名。 二、专项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见附件《来凤县2016年度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人事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6年7月31日后仍在读学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与人才流动管理股(310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报名表,并附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6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 领取地点: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与人才流动管理股(310室) (三)考试 1、凡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关于做好2016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要求,对应聘对象采取笔试的方式择优。 2、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8月12日下午3:00-5: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由主管局或人社局集中组织拟聘对象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核 考核由各主管局及用人单位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对拟聘对象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在学校和社会上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 (六)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对象报恩施州人社局备案,并在恩施州人社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备案及聘用管理 恩施州人社局准予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须约定5年以上服务期),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来凤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和人才流动管理股,0718--6287831 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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