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四川省绵阳市2016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 |
内容 |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 (4)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存单等证明材料。 其中,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6)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四川省绵阳市2016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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