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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沧市沧源县民族小学2016年招聘教师公告
内容
    沧源县民族小学是一所面向全县10个乡镇贫困家庭招生的寄宿制学校。现学校有教职工44人,共13个班,在校学生483人。近年来,学校在县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关心扶持下,在“重民族特色,办现代教育”的发展思路的指引下,学校已发展成为具有一定办学规模、管理规范、有一定区域辐射效益的寄宿制完全小学。根据学校实际,面向全县在职在岗在编的乡镇小学任课教师中公开招考2名教师。
    一、招考岗位
    语数综合岗2人。
    二、招考范围
    全县乡镇学校在职、在岗、在编的小学教师。
    三、招考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2、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四、招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胜任小学所有教学工作;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5、专科学历及以上,工龄达5年及以上(2011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含9月1日),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达二乙及以上;
    7、年龄38岁以下;
    8、处分期内不得报考。
    五、招考办法
    招考办法采用笔试(50%)+面试(35%)+业绩考察(15%)的方式择优聘用。
    六、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5日至8月7日8:30-17:00。
    (2)报名地点:沧源县民族小学教导处。报名联系人:南老师(15906959487)、梅老师(15906950893)
    (3)报名时须持有以下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荣誉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正规照片1张;近三年(2013/2014、2014/2015、2015/2016学年末统测科目教学成绩为主)教学成绩的相关证明(所在学校提供近三年学年末原始成绩汇总表,并加盖所在乡镇中心校公章)。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学校现场组织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按学校公告要求携带。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小学1-6年级教材为主,采用语文、数学合卷闭卷方式。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8日8:30---10:30
    (3)2016年8月8日17:30学校公示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按1:3确定人员。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8月9日8:30开始
    (2)面试内容:微型课(占70%)和现场答辩(占30%)。微型课(15分钟),答辩(10分钟)。现场抽序、抽题、答辩。微型课考生自主备课30分钟后随即上课。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业绩考察
    学校对近三年(2013/2014、2014/2015、2015/2016)学年末市、县统测科目教学成绩进行考察,业绩考察具体方法为:每学年教学成绩考察逐年比重为4:5:6分。
    1、2013/2014学年末市、县统测科目教学成绩名列本乡镇同年级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的分别得4分、3分、2分、1分;如果本乡镇同年级只有4个及以下平行班级的,只取第一名、第二名计分。
    2、2014/2015学年末市、县统测科目教学成绩名列本乡镇同年级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的分别得5分、4分、3分、2分、1分;如果本乡镇同年级只有4个及以下平行班级的,只取第一名、第二名计分。
    3、2015/2016学年末市、县统测科目教学成绩名列本乡镇同年级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的分别得6分、5分、4分、3分、2分、1分;如果本乡镇同年级只有4个及以下平行班的,只取第一名、第二名计分。
    4、出现同担任语文、数学学科教学任务,成绩排名以高计分,不重计分。
    (五)成绩公示
    1、录取学校2016年8月10日17:30以前公布招考综合成绩,并报教育局备案。
    2、择优录取,确定拟聘人员报上教育局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2016年8月11日—2016年8月16日)。
    七、确定聘用人员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招聘学校将拟聘人员报县教育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文调动,校长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2、聘用后待遇按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八、其他
    1、成立招考领导小组,制定招考方案,并报教育局审批。
    2、原则上岗位报名人数达1:3比例方可开考。
    3、学校没有对应的职称岗位将实行高职低聘。
    4、三项成绩之和出现并列,另加才艺特长展示考试。
    5、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7121654(教育局办公室)或7122647(教育局人事股)、7121284(民族小学办公室)
    6、本方案由沧源县民族小学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沧源县民族小学
    

201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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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3: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