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拟聘用许英娟同志为湖州市南浔区建设项目交易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对象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湖州市南浔区行政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7日 监督电话:0572-3026337 通信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向阳路601号(金象湖公园对面) 邮政编码:313009 湖州市南浔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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