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温州市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温州市公安消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担负公安消防中队执勤战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拟面向社会招聘106名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战斗员岗位:85名。 执勤车驾驶员岗位:21名。 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执行现役消防部队各项管理规定,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教育,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二、招聘条件 (一)共同条件: 1.中专或同等以上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2.政审合格,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履职尽责精神; 3.身体健康,体检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的男性,净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能通过达标考核;优先条件:(1)公安消防部队退役军人;(2)其他部队退役军人;(3)地方职业院校消防专业毕业生。 2.驾驶员岗位:年龄在42周岁以下的男性,持B2类以上有效驾驶证满2年的,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无严重交通违章记录。 三、工作地点 经选拔录用的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将开展为期30天的岗前培训,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后,将统一分配到市公安消防局直属单位及各县(市区)公安消防中队工作。其中单编中队实行工作2天休息1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间内24小时驻勤。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14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步骤1:报名表填写后发电子邮件至771348303@qq.com。 步骤2:将所需资料邮寄至:鹿城区会展路119号(孟冯燚收),0577—86586098。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2)应聘报名表、简历原件(各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4)如应聘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的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是退伍军人需携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合格者参加笔试。参加考核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战斗员岗位: 1.体能测试内容为100米、5000米、俯卧撑、单杠; 2.面试内容为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 驾驶员岗位: 1.体能测试内容为1500米、俯卧撑; 2.理论测试内容为地方驾驶员考试标准与要求; 3.驾驶部分测试内容为倒库移库、侧方停车、单边桥、直角转弯、S弯、道路考试。 五、相关待遇 经面试、笔试、政审和体检通过后,按照招收数量择优录取,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接受部队一个月的岗前强化教育培训(培训前每人缴纳1000元服装抵金,工作一年后全额返还),岗前强化教育培训期间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驾驶员发放实习工资;岗前强化教育培训后,与劳动中介机构签订劳动派遣合同。 签订合同后,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收入不少于6万元(含伙食、五险),驾驶员不少于8万(含伙食、五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每年享受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岗前教育强化培训期内,如发现因身体条件、能力素质、不服从管理等因素不适宜消防部队工作的,不予签订用工合同,工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比照日工资的50%计发(工作实际天数低于15天的,不予计发)。 下载附件: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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