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2015届和2016届常熟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2)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保边缘家庭高校毕业生; (3)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4)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3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截止至2016年8月);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016年苏州市常熟市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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