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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武警丽水市消防支队面向社会招聘办公室文员(劳务派遣制用工)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2.工作责任心强,细心主动,吃苦耐劳、定力强,准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大专以上学历,常住丽水市莲都区市区,年龄18-35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档案整理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5.能在本单位工作至少2年以上; 二、招聘办法 1.报名:于8月14日(星期天)前将《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sxfbgs@163.com; 2.面试、体检、政审(有关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资待遇 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制用工,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本单位编外用工待遇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到手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试用期间享受不低于丽水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上班时间与机关事业单位相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双休。 武警丽水市消防支队 2016年8月6日 附:1.报名登记表/2.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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