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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贵州省人防指挥信息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审查地点: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10号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事处(省人防指挥中心15楼1504室,咨询电话0851-85167086)。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贵州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6)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按报考条件要求所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复审合格的考生,复审单位应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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