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沧市耿马县2016年第二轮教师选聘公告 |
内容 | 耿马自治县2016年第二轮教师选聘公告 为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教师资源,全面优化队伍结构,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意见》(耿发〔2013〕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县级直属学校教师岗位进行第二轮公开选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需设岗,按编进人,严格程序,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教育局局长为组长,教育局相关股室和设岗学校领导共同参与的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各招聘学校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教师选聘业务工作。 三、选聘岗位(18个) (一)孟定国门学校4个:语数综合岗位4个。 (二)孟定城关完小4个:语数综合岗位4个。 (三)县幼儿园6个:学前教育岗位6个(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并有幼儿园教师资格3个、不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但2014-2016学年从事学前教育教学3个)。 (四)县一中2个:初中语文岗位1个、初中物理岗位1个。 (五)县民中2个:初中语文岗位2个。 四、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教龄满3年及以上,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耿马自治县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4.近三年(2014-2016)统考科目教学成绩按所在乡镇排名至少有两年符合下列条件: 孟定镇统测排名在镇内前15名;耿马镇、勐撒镇、勐永镇统测排名在镇内前7名;四排山乡、贺派乡、勐简乡统测排名在乡内前5名;大兴乡、芒洪乡统测排名在乡内前3名;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纳入学校所在乡镇排名;初中全县排名前10名。 非统考科目教师必须是教学效果好、工作认真负责的才能报名应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聘: 1.近五年内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的; 2.违反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3.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 五、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组织报名 2016年8月10—12日,应聘者到设岗学校报名。设岗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所需材料: (1)《2016年耿马自治县教师选聘报名表》一份; (2)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三年所任教学科统测成绩排名证明(由单位开具)。 (二)组织选聘 由设岗学校组织完成本校的选聘工作。选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8月15日前完成全部选聘工作。 1.笔试 时间:8月13日下午14:00—16:00。(应聘人员须提前30分钟入场) 地点:各设岗学校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初中岗位设岗学科基础知识占80%,小学岗位语数综合基础知识占80%,学前教育岗位幼儿园教育的五大领域基础知识占80%;各岗位其余20%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及师德师风相关知识。卷面总分100分。 2.面试 时间:8月14日下午14:00准时开始(应聘人员须提前40分钟到场抽签)。 地点:各设岗学校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说课占60%、答辩占40%。说课及答辩时间共计15分钟。 说课:应聘人员现场抽取说课内容,准备30分钟后进入考场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说课题由各设岗学校设定。 答辩:应聘者说课结束后,进行两个问题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 六、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总和计算。各选聘岗位以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选聘对象。 七、命题及评委组建 各设岗学校于8月13日上午完成笔试命题及制卷工作。8月14日上午准备说课题和答辩题各两套(考生现场抽取1套使用);同时,抽取7人,组建评委组。 八、其它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得交叉报名竞聘。 (二)各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不开展竞聘。 (三)笔试成绩于考试当日公布。同时按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竞聘教师所提供材料不真实的取消竞聘资格。教办及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不真实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责任。 (五)竞聘全过程阳光操作,竞聘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19日将拟聘人员上报县教育局。 (六)应聘人员迟到15分钟取消竞聘资格。 (七)命题人员、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遵守回避制度,相关人员进行封闭管理。 (八)县教育局、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竞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特此公告 附件: 1.教师竞聘报名表 2.教学成绩证明表 县教育局人事股 2016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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