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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50分); 2、笔试总成绩计算: 各类职位的笔试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成绩+加分。 3、考试时间:2016年9月11日上午:08:30—11:00 4、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本次招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对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划分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对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2:1比例的职位按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考生考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则另行出题笔试择优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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