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温州市旅游形象推广服务中心(温州市旅游信息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市旅游局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温州市旅游形象推广服务中心(温州市旅游信息中心)拟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财务会计专业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资格和条件 1、全市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2、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会计学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 5、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并有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身体健康。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6年温州市旅游形象推广服务中心(温州市旅游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1)。 三、选调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温州市信河街6号锦园大厦6楼旅游信息中心。联系电话:88809858。 3、报名所需材料: (1)《温州市旅游形象推广服务中心(温州市旅游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的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意见表(附3)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1的,商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二)考试及录取办法 1、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评定。笔试内容为财务会计专业知识,成绩为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比形式,成绩为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要求在1个月内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办理或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原是全额拨款事业身份的人员,聘用后不再保留全额拨款事业身份。 五、其他说明 本次选调工作由温州市旅游形象推广服务中心(温州市旅游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市旅游局全程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温州市旅游形象推广服务中心(温州市旅游信息中心)解释。 温州市旅游形象推广服务中心 (温州市旅游信息中心) 2016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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