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绍兴市东关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东关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基层社区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代理会计员1名,主要从事记帐凭证编制和记帐、结帐、报表审核等工作; 计生流动人口信息员1名,主要从事计生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等工作; 基层社区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社区服务、管理等工作,拟为居委会负责人人选。 二、招聘条件 1、代理会计员 ①具有上虞区户籍; ②30周岁(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③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国家认可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计生流动人口信息员 ①具有上虞区户籍; ②30周岁(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③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认可的计算机一级证书以上,能熟练使用Word、Excel文档系统。 3、基层社区工作人员 ①具有上虞区户籍的东关街道所辖范围内常住人员; ②年龄男性50周岁以下(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③初中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以上招聘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及有不良记录人员不能报考。 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12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 2、报名地点:东关街道办事处403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82576337。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操作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两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二)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聘用单位将组织报名者进行统一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以便核实。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该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报酬待遇按每月1800元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由所在社区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经济待遇标准按照区有关文件执行。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一经录用,需工作期满18个月以上。 东关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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