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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社局审批。若拟聘用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经市人社局审查为不合格者,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有关政策、待遇 (一)从外县到我县就业的新聘用人员,按新的户籍管理优惠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在试用期内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标准。 (三)对新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故超过7天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 0851—24221467(湄潭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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