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招聘数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6名,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4名(岗位详情见附件1)。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条件 (一)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定州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规定条件的学历; (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 8月15日以后出生); (八)已参加工作的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九)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 1、有犯罪记录、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因故被解聘、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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