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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有志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对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的复员退伍军人和社会优秀青年。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 (三)报考年龄:18至35周岁(1998年8月1日至1981年8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五)本区户籍、退伍军人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采用现场确认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19日9:00-12:00;14:00-16: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副二楼综治办。 (三)报名要求: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毕业证、计生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照片4张(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备);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填写《广州市黄埔区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应聘报名表》。 四、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政审 笔试和面试通过后,通知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成绩递补人选。 六、聘用 考生经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七、编制 招聘人员为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1年(试用期2个月),并按现有规定享受工资、医疗、假期等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南岗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82231101。 南岗街综治办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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