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郑州市中原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充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根据《郑州市中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所需人员遴选工作意见》(中原编〔2016〕16号)文件精神,拟面向中原区12个街道办事处遴选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12名。遴选方案公告如下: 一、遴选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中原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遴选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陈春梅 副组长:邵春雨 成 员:宋文广、崔金瑞、谢辉、张建军、张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科。 三、人员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遴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2名。 四、遴选范围、条件 (一)遴选范围 从中原区12个街道办事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中遴选。被遴选人员统一带编调入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两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后出生); 5、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与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专业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6年8月15日,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发布遴选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遴选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24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8:00)。 2、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3、报名形式:采取街道集中报名和个人单独报名的形式。 4、报名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毕业证(第一学历或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中原区2016年食药局遴选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 (4)2寸近期证件照片2张; 5、资格审查 由遴选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当场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 (三)发放准考证 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30—6:00,在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食品药品管理知识,满分100分。 3、拟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中原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3。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遴选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4、笔试成绩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面试及公示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低于此比例,经中原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1:2, 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遴选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进入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网站上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3、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公布。 2、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3、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 4.因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考察阶段放弃造成的名额空缺不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办理遴选调任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食药监局按照就近安排的原则,携安置方案,报人社、编制部门审定后办理人员调动和编制划转等相关手续。 六、遴选工作纪律 (一)全过程必须公开透明,规范操作。 (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三)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四)凡发现在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五)本公告由中原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中原区2016年食药局遴选人员资格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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