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洛宁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实施方案 |
内容 | 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补充意见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批准,2016年洛宁县卫计委计划在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21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洛政办[2006]100号),特制定洛宁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在洛宁县特招和特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全程监督下完成。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98年6月30日以后-1991年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具有医士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二年内发生过医疗差错事故,目前尚未作出结论的;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20日至8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2、报名地点 洛宁县卫计委一楼大厅(洛宁县新宁大道中段,即:王协大桥向西3000米或王范大桥向东2500米120指挥中心一楼)。 3、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2016洛宁县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1份,并提交以下材料(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3)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4)毕业证及国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4、经资格审查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8月25日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本人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笔试内容: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80分,卫生行业法律法规占20分。 3、研究生毕业申报县直职位或本科毕业申报乡镇职位考生,按照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文件精神,不参加笔试考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报考乡镇职位的本科生笔试成绩按报考同职位参加笔试人员的最高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将在洛宁县人才网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版块予以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本次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情及专业技术水平等。 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宁县人才网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版块予以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四)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宁县人才网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版块予以公示。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卫生部第5号令《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宁县人才网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版块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体检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同时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及期满后相关待遇按照<<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六年内不准调动)。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通过洛宁县人才网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版块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它方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方案由洛宁县特招和特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626862062939086 (正常工作日时间拨打) 洛宁县卫计委 洛宁县人社局 2016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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