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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和文字写作、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者优先; 5.具有兴仁县户籍者优先; 6.踏实勤劳、虚心上进、思维活跃、热爱工作。 二、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30日。 三、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1.需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证、学历证书 2.报名地点: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股 四、待遇 拟聘人员试用期2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待遇参照兴仁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9-6212066,13518595770, 联系人:张 霞 兴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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