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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 (二)考核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2.有严重违反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有其它违法违纪记录的; 4.曾被开除党、团籍处分、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5.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邪教组织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2016年眉山市城乡规划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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