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中共正式党员;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广州市常住户口;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20日后出生); (四)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为人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五)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社区党建工作;具有一定的党群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文秘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党建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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