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四、资格审查 1.网络资格初审。网上初审仅对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核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自己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网络提示打印《江安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2.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16年9月13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或三江人才网,如因考生未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江安县政府大楼三楼324室)。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退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报名信息表》1份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现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测试资格。 宜宾市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2016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公告
|